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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苏丹红"怎么办? 专家:除退货外还可要求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2:25 东方网

  东方网3月15日消息:昨天,由长沙坛坛香调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坛坛乡风味辣椒萝卜”被检出含有“苏丹红”的消息披露后,已食用过该产品的消费者惊出一身冷汗,他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消保委:可要求退赔

  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表示,“苏丹红”会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危害,在食品中是不允许出现的。商家理应对此履行“退一赔一”的责任。并对消费者因此而造成的损害负责。

  卢湾区消保委秘书长丁元浩则认为,按照《消法》中“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消费者不必去找长沙的生产厂家理论,而应该直接去找经销商,也就是说,你是在哪家店买的,就应该去找哪家店。家乐福做为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尽管已做了撤货措施,但这是远远不够的,应该第一时间内告之消费者,并履行“召回”义务,全权负责消费者的退赔。

  律师:保存好证据

  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申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沈伟民认为,家乐福作为商家,在不了解情况的时候,销售“坛坛乡”是没有过错的,一旦其获知了真实情况,就该立即向有关厂家和政府交涉,最关键的是要在第一时间通过有效的方法告之消费者,比如在媒体公开公告、在店堂内出告示。除此之外,家乐福还应对消费者履行赔偿。

  沈律师还提醒消费者,注意固定事实。食品即使已开封,也要封存好,保存好证据。

  家乐福:即日接受退货

  厂商:可接受退货

  长沙坛坛香调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部负责人彭先生昨天表示,对于消费者手中的问题食品,他们承诺无条件全额退货,并补偿相应的邮资费,对确有不便的消费者可上门收取退货。

  销售方家乐福公关部张小姐则表示,家乐福已在着手调查此事,并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在各分店出示公告,实行“召回”。对于消费者除退货外的一切要求,家乐福方表示,暂不接受。

  作者:沙情奕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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