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都要组建教育联防队(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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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3:14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我市“平安校园”建设全面启动,力争3年后全市95%以上的学校达标 市教育系统决定从今年起至2008年,全面开展建设“平安校园”活动。 建立校园报警系统 为提高校园安全防范的科技含量和实效,我市将建立校园报警系统或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消防安全和校舍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更新消防设施,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学校重点部位要安装火灾报警系统。校园内必须做到安全标志醒目,安全通道畅通,学校不得任意改变校舍建筑使用功能,做好危房的及时排查、维修。 学校要结合每年“安全教育周”、“禁毒宣传月”、“119消防日”等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在开学初、重大节假日、寒暑假前,以及学生劳动实践、毕业实习、勤工俭学、社会实践中加强安全教育。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防自护能力。 依据课程设置规定开设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及时发现、封堵网上有害信息传播,建立校园论坛管理制度,开设论坛要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防火墙”,把校园网建成健康安全的绿色网络。 门卫须培训上岗 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格实行来访登记,必要时实行验证检查。严格审查门卫资质,门卫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并经培训后方能上岗。 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根据规定配齐生管教师。学校不得租用或变相租用民房作为学生宿舍。 校内食堂(餐厅)、商店(小卖部)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定期对食品卫生等实施监督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校。 校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在法定期限内使用。校车驾驶员应具有3年以上良好的驾驶记录,定期保养车辆,保证车况良好,接送学生时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维护车内秩序和保障学生上下车的安全,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每千人至少配1名保卫干部 学校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组建教育联防队,尽快完成学校报警系统和公安机关联网工作,加强联防力量,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校园及周边应坚决清除“黑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各类流动摊点,杜绝违规违法经营现象,保证校门出入口交通秩序良好。 保卫干部实行学校、主管教育局双重领导,未经主管教育局批准,一律不得改任或兼任其他工作。 各校要按每千人不低于1人的标准配齐配强学校保卫干部(不足1000人的学校,原则上也要设立专职保卫干部),保卫干部纳入学校编制,必须持证上岗。对于因削弱保卫力量、撤并保卫机构、减少保卫人员而出安全和治安问题的学校,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将学校保卫干部培训纳入继续教育范畴。创设学校“见义勇为基金”用于奖励学校安全保卫中的英勇行为和补贴补助由此引起的意外伤害。 安全出问题一票否决 确立科技中学作为建设“平安校园”的试点学校,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启动。从2005年1月—2006年12月,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建设“平安校园”各项工作。 结合我市开展建设“平安厦门”工作实际,将分别于2005年12月和2006年12月组织两次考评验收,并命名授牌。校园里一年内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和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对不重视创建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创建标准的,或者治安问题突出的,以及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单位,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