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三种情形下 得采取非和平手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5:33 信息时报

  昨日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明确规定,解决台湾问题,在三种情形下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一、“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二、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三、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来源:信息时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