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爱大米》一“米”嫁四“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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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15:51 北京晚报 |
被转让人今天法庭“打作一团” 本报中午消息随着歌曲《老鼠爱大米》红透互联网,原来名不见经传的“网络创作歌王”杨臣刚迅速走红,身价暴涨。歌曲出名了,但杨臣刚将《老鼠爱大米》一歌4次转让的行为也给他自己及几位被转让人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今天上午,由该歌曲转让引起的北京太格印象文化公司诉广东飞乐影视公司侵权、音乐人田传均诉杨臣刚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这两起纠纷的关键在于究竟谁享有《老鼠爱大米》的版权。去年11月,杨臣刚就已经承认他将《老鼠爱大米》一歌先后于2002年11月卖给了田传均;2003年3月转让给王虎;2004年6月卖给武汉歌手誓言;2004年9月又卖给飞乐唱片的歌手香香。今天的两起案件也由此而起。 上午9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审判长由海淀法院民知产庭庭长宋鱼水担任。由于两起案件存在关联性,合议庭决定合并审理。法庭首先审理太格印象诉飞乐公司一案。太格印象诉称,其公司法人代表王虎与杨臣刚签订了歌曲《这样爱你》(又名《老鼠爱大米》)的版权转让协议,太格印象获得了该歌曲的版权。但飞乐公司在未经太格印象授权和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歌曲制作成光盘发行销售,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太格印象要求被告赔偿损失50万元。 飞乐公司称,这起纠纷是因为一物数卖引起的,太格印象在该歌曲版权多次转让且未确定人的情况下,无权起诉飞乐公司,只能去起诉杨臣刚。太格印象的代理人称,早在2002年7月,其法人代表王虎就与杨臣刚签订了转让协议。这一日期早于杨臣刚所说的第一次转让给田传均的时间。因此他们才是该歌曲的人。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此案审理后,法庭将继续审理田传均诉杨臣刚一案。田传均请求法院依法认定他拥有《老鼠爱大米》、《如梦初醒》的合法版权,判令杨臣刚赔偿他经济损失2万元。孙莹 网络编辑:李亚敏 五角大楼疑遭炭疽攻击 游戏设计成了大学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