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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楼盘不得典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0:45 大江网-江西日报

  商务部、公安部日前联合颁布了《典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典当行不得收当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同时规定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对于注册资本不足1000万元的,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100万元。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此外,该《办法》还规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房地产抵押典当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规避了典当行的金融风险,同时也规范了房地产的融资渠道。(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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