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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亏损将按偷税处理 最高处以五倍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6: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今后,故意虚报亏损来逃税的企业一旦被发现将视作偷税,最高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虚报亏损的税务处理问题。业内人士介绍,由于虚报亏损转移利润可以逃避国家税收,有一些企业通过少报销售收入或增加账面亏损来避税的现象比较严重。

  张培娟

  《江南时报》 (2005年03月16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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