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营运“座位险”下月强制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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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6:1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王玥)记者昨天从太平洋财险南京分公司获悉,4月起,全省客运汽车将强制投保“营运客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这个被形象地称为“座位险”的险种,保费由车主掏——车票不涨价,乘客却将得到额外的保险保障。 “营运客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即乘客在乘坐客车的过程中,因车主的责任,导致客车发生翻车等事故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该险种由车主缴纳保费,其保费来自客票本身包含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在旅客购买的车票中,实际上已包括了“座位险”保费,所以车主的运营成本不会提高,车票的价格也不会有变化。 据了解,“保障金”是国家规定旅客受到伤害后,专门由车主用于赔偿旅客的资金。过去发生重大车祸后,车主直接用保障金赔偿,现在则把这个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从而提高了事故的赔付能力。 据介绍,“座位险”共设计了29种保费价格和最高赔偿标准,车主须按照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对照相应的标准进行投保,每个座位的保费从65元到280元不等。其中县内的城乡道路短途客运,每个座位最高可赔偿20万元;城市之间的长途客运,每个座位最高可赔偿30万元;快客、旅游客车、高速班车,每个座位最高可以获得40万元赔偿。如果车主有能力,任何一种车型都可投保每个座位最高50万元的赔偿标准。 太平洋财险南京分公司的人士昨天表示,此次客运汽车强制投保“座位险”的保费,刚刚由江苏9家财产保险公司招股标确定,一些操作细节、运作模式还在研究中,而保险条款也需要得到总公司及保险监管部门的批准。目前,该公司已有专人赶到上海,办理相关事宜。 (编辑 米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