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质疑“约定自动转存” 上海银监局:并无不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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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7:34 新华网 |
1年的定期存款到期后忘了取出,之后的利息是按定期储蓄利率计算,还是按活期储蓄利率计算?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市民徐先生就因这个计算方式,闹起了不快。一个说要按照前者,一个坚持说要按照后者,到底以谁为准呢?昨天,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到,上海各家银行对此做法并不相同。 消费者: 我少拿近1000元利息 2002年4月1日,市民徐先生在工商银行办理了定期一本通,存款3万元,存期1年。此后,他一直忘了取这笔钱。今年春节过后,徐先生突然记起存款一事,赶到银行取出了钱。但拿着那些钱,徐先生心里起了“疙瘩”:原来他的存款利息从2002年4月1日至2003年4月1日按照1年定期储蓄利率1.98%计算,而从2004年4月2日到取钱时,按照自动转存后的活期储蓄利率0.72%计算,徐先生表示不满,他粗略估计自己少拿近1000元利息。 在徐先生的储蓄存款凭证上,他只填写了户名、账号、存期和小写金额,其他均由电脑打印,“转存期”一栏则是空白。工行工作人员告诉徐先生,如果填写存单时没有填写该栏,定期存款到期后就自动转存为活期储蓄,而按照该银行规定,柜台工作人员在为储户办理储蓄时,必须提醒储户这一点。但这解释引发了徐先生更大的不满:当时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提醒他。在他看来,“没有填写”可以意味着转存为3年定期、5年定期。 银行: 转存期栏空白即转为活期 昨天,工行发言人告诉记者,他们实行的是“约定自动转存”制度,市民可在办理定期存款开户时,事先与银行约定转存期限,并在定期存款凭条上清楚填写存期和转存期即可。他们调阅了徐先生的原始凭证,其在转存期一栏为空白,这表示储户没有转存意愿,因此银行按规定只能对存款的逾期部分以活期利率付利息。 该发言人表示,目前各家银行有的采用自动转存方式,也有的采用约定自动转存方式,两种方式均符合储蓄管理条例的规定。相对而言,工行的“约定自动转存”更尊重存款人的自主性,更能体现“存款自愿”原则。记者从95588工行热线了解到,工行从2001年7月8日起,正式实施“约定自动转存”规定。 银监局:“约定自动转存”并无不妥 昨天,记者了解到,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储户不需任何选择,定期存单到期后银行就会自动按现在利率转存1年定期储蓄。而招商银行则将选择权交给储户,在储户不做选择时,银行自动按现在利率转成1年定期储蓄。储户也可以根据自己喜好,选择定期到期后转成活期或其他(包括仅取利息继续1年存储或本金利息都不取继续1年存储)。对此,上海银监局的韩女士昨天表示,允许各家银行在具体操作上各有不同,而工行“约定自动转存”的做法并无不妥。(毛懿冯秋瑜)(来源:新闻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