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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7:52 重庆时报

  据新华社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15日承诺,质检部门今年将采取十项措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对28类食品全部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凡发现有危害健康安全的食品,将责令企业召回产品或发布公告进行召回。

  2.拟发布31项食品卫生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00项家电、建材类国家标准。

  3.集中整治一批生产制作假冒伪劣食品的小作坊、小企业。

  4.建立进口食品风险预警快速反应制度。

  5.配合农时,开展农资产品执法打假、检验检测、咨询服务“三下乡”活动。

  6.推出一批新的国家名牌,继续实行国家产品质量免检和出口产品免检。

  7.建立与海关等部门联手的关检协作制度,完善口岸大通关机制,构筑口岸公共卫生防御体系。

  8.集中公布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及生产企业“黑名单”,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强制认证违法行为。

  9.制定汽车产品“三包”的规定,扩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范围,对部分汽车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

  10.健全投诉举报和咨询服务系统,咨询热线12365全年向消费者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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