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记者成倾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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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8:0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本报3月15日讯(记者张庆村蓝峰实习生张继业孔硕)又是一年“3·15”,与往年不同的是,省城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活动”已提前于3月13日在泉城广场举行。但今天上午,仍有许多不知情的消费者来到泉城广场,在现场找不到工商、消协、质检等部门的情况下,闻讯赶来的记者成了众多维权消费者倾诉的对象。 今天上午,记者在泉城广场看到,虽然准备来咨询维权的消费者数量不能与13日相提并论,但泉标周围仍可用人头攒动来形容。记者看到,前来维权的消费者投诉的问题涉及房产、电器、医疗事故、商标侵权等多个方面。据了解,由于省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活动”已提前举行,相关部门今天就没在这里搞什么活动。一些不知情的维权消费者既然来了,就不想无获而归,他们纷纷向围观者讲起了各自的遭遇。 记者问平时为什么不找相关部门解决自己的问题,前来投诉商标侵权的刘先生说,他的问题找过好多部门,但是一直没解决,之所以今天来投诉,就是为了能跟相关部门面对面地解决问题,而且有这么多人在现场,影响力也大些。由于投诉无门,许多消费者都将闻讯赶来的记者当成了倾诉对象,只要一看到有人手里拿着相机或摄像机之类,一些消费者就会立即围上去,争相诉说自己要投诉的事情。而且围住就不让走,以至于记者想跟本报摄影记者单独说点事情,都被正在投诉的消费者说成了“搞破坏”,影响了他们说事情。 对于这种情况,山东信义律师事务所的韩文勇律师说,“3·15”仅仅是一个纪念日,有什么问题完全可以随时找相关部门解决,实在不行还可以诉诸法律。实际上,许多消费者都集中到3月15日这天来维权,看重的还是事件暴露在大众面前的影响力,因为他们的问题在平时的投诉中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我们的消费维权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