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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瓶费”尴尬重提 两协会“交火”升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8:44 每日新报

  张莹姜宝成

  中烹协

  Yes

  ∵消费自带酒水享受了企业服务,消耗了服务成本

  ∴应该收取“开瓶费”

  中消协

  NO

  ∵以盈利为目的制定非价格措施,涉嫌违反《消法》

  ∴不该收取“开瓶费”

  餐馆、饭店究竟该不该“谢绝”顾客自带酒水?如果顾客喝了自带的酒水,餐饮企业究竟该不该收取“开瓶费”?

  这个老话题近日被重提的起因是国内一个省推行的餐饮行业规定开始施行,其中对餐饮业谢绝顾客自带酒水和收取开瓶费都给予了肯定。中国烹饪协会对此举的全力支持,让整个事件变成了全国讨论的焦点话题,同时也招来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反对声音。

  今年“ 3· 15”前夕,曾经喧嚣一时的开瓶费问题再度升级。

  中烹协声援

  是否收费应由企业决定

  本月1日,由四川省饭店与餐饮娱乐行业协会制定的《四川省餐饮行业行规行约(试行)》开始施行,行规中明确规定:餐饮企业可以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餐饮企业有权对消费者自带的酒水和食品收取适当的服务费。

  3月4日,中国烹饪协会在其网站发出一份公开声明。中烹协认为,餐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的服务的成本必然要按一定原则分摊到消费者的消费实物上,包括菜品和酒水,消费者消费自带酒水和餐饮企业提供的酒水均享受了这些服务,同样消耗了企业服务成本费用。餐饮企业对自带酒水和食品的消费者适当收取服务费是合理的。

  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餐饮业的服务收费全部由企业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消费者自带酒水在餐厅享用,服务费用的收取与否和收取多少应由企业自主决定。如果要收取,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让消费者明白,收费额要适当。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是保护企业和保护消费者安全的必要措施之一。

  中消协反对

  如此行规涉嫌违反《消法》

  中烹协的声明即刻招来了反对声音,首先站出来为消费者说话的就是中消协。

  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表示,“行规”不能违背法律法规。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之类的店堂告示没有法律授权,对消费者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视为无效。此类行规是以盈利为目的制定的非价格措施或价外价措施,涉嫌违反《消法》《价格法》等相关法规。以行业协会的名义出台这样的行规、意见,涉嫌针对消费者利益搞对付消费者的联盟,这本身就涉嫌违法。

  天津君汇律师事务所主任沈兴政认为,餐饮行业该不该谢绝顾客自带酒水一直存在争议,但目前并没有禁止性的法律规定,所以餐饮企业的此类做法并不违法。但企业收开瓶费是不合法的。国家对于费用的收取有明确规定,不允许企业擅自做出规定,否则就视为不合法。并且,行业协会有权给企业提出行为限定,却不可以给顾客提出要求。

  两协会继续交锋

  烹协力挺企业消协不会沉默

  中国烹饪协会表示,将坚持为行业说话。中消协也发话,如果有不公平竞争存在,消协不会沉默。

  中国烹饪协会新闻发言人边疆认为,四川省餐饮行业将这一做法以行规行约形式推出,有利于餐饮企业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有利于餐饮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履行合法的权利与义务。

  中消协投诉与法律部主任王前虎表示,这样一个旧问题之所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如今又被重提,是因为一些企业和行业协会没有意识到市场规则。企业不应该用老观念、老习惯来指导现代市场运作,而应该去研究市场经济规律,了解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基础。

  餐饮业内幕酒水利润丰厚“谢绝”才能“暴利”

  记者采访本市餐饮业得到的结果是,目前天津大部分餐饮企业都允许顾客自带酒水。

  据了解,本市多数酒楼、餐馆都不对顾客自带酒水给予限制,而饭店却普遍做了此项规定。天津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本市对餐饮行业的酒水销售并没有限定最高价,但餐饮企业必须对所售酒水明码标价。另外,对开瓶费等项目也没有相应的规定。

  天津烹饪协会秘书长郭立久说,目前天津餐饮行业对于是否可以收取开瓶费没有硬性规定,协会方面主张企业不限制顾客自带酒水。郭立久表示,是否自带酒水是消费者的消费习惯,餐饮企业应该尊重老百姓的消费习惯,而不应加重消费者的负担。

  本市餐厅没有硬性规定大多不“谢绝”

  据餐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竞争激烈,餐饮业的菜品利润逐渐降低,很大部分的利润来源来自酒水,有些餐饮企业50%的利润都来源于酒水。

  据了解,一瓶在超市售价三十多元的红葡萄酒,在中档餐馆要卖到六七十元,而在高档餐馆至少卖到上百元。一瓶饮料在餐馆和超市的售价往往相差一倍以上,有的甚至高出几倍。一家“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餐馆在接受记者“预订”时表示,“我们这里不允许顾客自带酒水,因为我们也得赚钱啊。”

  业内人士表示,谢绝自带酒水和收取开瓶费虽然并不违反我国法律,但其做法是否“合理”,不能由企业及代表企业利益的行业协会单方面决定,而要看是否符合大多数消费者的利益。本版撰文新报记者张莹摄影姜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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