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某秋后算账一审赢母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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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8:44 南方日报 |
英语四级找枪手代考被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钟某秋后算账一审赢母校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 通讯员/何倩丽)从广州大学某专业毕业的小钟,现在不用担心自己白读了4年大学了。因为四级英语找人代考而被勒令退学并取消了毕业证、学位证的他,去年状告母校一案近日由白云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小钟是广州大学1999级的学生,本应在2003年6月毕业的他,在毕业前忽然被检举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上请人代考。广州大学从上海调回涉案两人的考试试卷,送往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进行笔迹鉴定。笔迹鉴定的结果尚未出来,小钟的毕业时间已经到来,广州大学于是制作了小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证书,但却没有按时发给他。经过多次交涉,小钟在同年11月9日领取了毕业证,但学位证却始终没拿到手。 据笔迹鉴定结论,小钟的确找人代考。去年6月,也就是1999级学生毕业1年之后,广州大学发布通告,给予小钟勒令退学的处分,他已经领取的毕业证也同时被注销。小钟于是向白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日的庭审焦点,主要集中在行政诉讼中广州大学是否合适对象、学校处分是否过重及学生离校后是否有权进行学籍管理等问题上。广州大学方面认为,广州大学不是行政机关,因此学校的处理不属于任何具体行政行为,此案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广州大学也不应成为被告。 法庭经过审理后则认为,在我国,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也可因法律、法规授权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学校也享有一定的行政授权,可以对学生作出特殊的行政管理行为,因此广州大学是合适的被告。 法院同时认定,虽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了可对学生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的6种情形,但这些处分针对的主体应是从入学到毕业阶段在校期间有违纪行为且在读的学生,小钟已经毕业一年,并不适用这项规定。 法院还认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未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大纲,不应影响学生毕业资格的取得。学校对小钟作出勒令退学和注销毕业证的处罚,影响了学生的求知权和工作权。法院最后判决,广州大学撤销对小钟的勒令退学处分决定,同时重新出具本科毕业学历证明,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也应对他的学位资格进行重新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