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三类退休人今起可申请住院医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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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9:40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记者陈酿)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天起合肥市对符合要求的退休人员实施住院医疗补助,已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养老金在500元以下等三类退休人员均可申请。 住院医疗救助范围已参加合肥市医疗保险的下列退休人员:1、当年度享受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的退休人员;2、个人月养老金500元以下(含500元)的退休人员;3、个人月养老金在600元以下(含600元)、500元以上;年龄在70岁以上(含70岁)的退休人员。 医疗救助证申领程序需要救助的退休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医疗保险证、养老金领取卡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向所在地社居委(未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合肥市退休人员医疗救助证申领表》,由所在地社居委(未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初审后,集中(原则上每个月集中报一次)送到合肥市退休人员医疗救助服务窗口核准,发给“医疗救助证”。“医疗救助证”每年复核一次。 申请医疗救助程序(一)因病住院需要救助的退休人员,在出院后持本人的“医疗救助证”、《合肥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救助申请表》、医疗保险证、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单向所在地社居委(未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出救助申请,经所在地社居委(未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后,集中(原则上每个月集中报一次)报市退休人员救助服务窗口核准,由市总工会的医疗救助基金支付。 (二)需要救助的退休人员最迟应在次年的1月20日前,向所在地社居委(未移交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出上年度医疗救助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