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首次享受助学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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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9:56 南方都市报 |
民办高校首次享受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实施后,广州大学一次贷款签约人数接近前三年总和 本报讯(记者方夷敏 实习生郑佳欣 通讯员朱玉尊)昨日起,广州大学1030名非毕业班学生开始与工商银行环城支行签订贷款合约,其中包括首次提出申请的民办学院学生。据悉,这是国家助学贷款实行新政策后,省内高校第一批学生签约贷款。 优惠政策推升学生签约量 据广州大学学生处负责人介绍,该校启动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有4年,前3年共有1100多名学生成功申请。这次的人数相当于前3年的总和。这1030名学生如得到银行最后批准,每人每年将可获得6000元的贷款,借贷期为两年。 对于这一变化,他认为,一方面是因为国家助学贷款实行新政策后,对银行有较大的鼓励,使经办银行增加了贷款学生的名额;另一方面,学生申请贷款的范围开始扩大到学校联合办学的部分二级学院,包括民办学院,这是国家助学贷款首次接受民办院校学生申请。 为鼓励贷款学生按时还款,广州大学出台优惠政策,对在毕业前提前还贷的学生,学校从勤工助学基金中拿出经费按学生贷款额的5%给予奖励。同时,学校在校园网上开通了贷款学生诚信记录查询系统,对学生起到警示作用。学校还注意与用人单位和学生所在地政府联系做好学生还贷督促,在贷款学生毕业时,学校在其档案中附送一封信件,希望用人单位协助做好对毕业学生的还款监督工作。 据了解,该校前3年的贷款学生中有305人已经毕业,其中已全部还清贷款的有200人,一次性还贷率为近66%,这一比例远高于全国普遍还贷率不到50%的比例。 社会诚信查询系统年底可开通 相关银行和学生处有关负责人均认为,国家助学贷款的推行靠优惠政策并非长效之计,要确保这一工作的良性开展,保证学生的还贷率,当务之急是国家要建立面向全社会的诚信系统。 据了解,国家有关部门正牵头启动社会诚信查询系统,预计,国家的诚信系统今年年底将可开通,银行和司法机关、海关等均可联网查询到个人的诚信记录。 链接 国家助学贷款四大政策变化 国务院去年六月转发了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出了一系列新政策,与过去相比主要有四大变化: 一是改革财政贴息方式。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 二是延长还贷年限,实行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的做法; 三是改革经办银行确定办法,实行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经办银行; 四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按隶属关系,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0%,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予银行适当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