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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未搬空 不准拆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9:57 南方都市报

  住户未搬空 不准拆房子

  市国土房管局要求拆迁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使用暴力手段对待被拆迁人

  本报讯(记者肖小冰)拆迁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使用“野蛮”、“恐吓”、“欺瞒”、“暴力”等手段对待被拆迁人——日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出《关于加强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房屋拆迁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拆迁单位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拆迁工作,坚决杜绝恶性拆迁事件发生。

  上海“1·9纵火案”敲响警钟

  今年年初发生的上海麦其里拆迁区“1·9纵火案”给广州市敲响了警钟。《通知》首先简单回顾了案件发生的过程:“经公安机关调查,这是一起纵火案,纵火嫌疑人是负责该地块拆迁工程的某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两名职工。由于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协商不成,拆迁公司副总经理授意两名职工:‘弄把小火吓吓他们’,由此酿成火灾,酿成了住在3楼的两名老人死于大火的惨剧。”

  《通知》指出,该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要求全市各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引以为戒;要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拆迁工作,加强对拆迁单位管理,坚决杜绝类似恶性事件在我市发生。

  住户搬空才允许拆房子

  为了促进广州市房屋拆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通知》对全市的拆迁单位提出了如下要求:

  各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工作,拆迁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行动迁工作时应当佩戴《广州市房屋拆迁员证》,禁止无证上岗或冒名顶替;各拆迁项目业主必须实行责任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每个拆迁地块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转包、发包拆迁工程;拆迁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拆迁,文明拆迁,严禁使用“野蛮”、“恐吓”、“欺瞒”、“暴力”等手段对待被拆迁人;拆迁单位必须办理所有合法手续,并实际搬空拆迁户,才允许拆除房屋,拆除房屋不得影响周边房屋安全及住户正常生活。

  拆迁违规将追究领导人责任

  另外,《通知》还要求必须做好工地的房屋、治安、卫生等安全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妥善处理与被拆迁人的矛盾,避免与被拆迁人发生冲突。密切注视拆迁地块的情况,做好排查工作。

  据了解,市国土房管局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对各房屋拆迁地块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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