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电脑竟是已用过样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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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0:1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据新华社讯 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公司在销售电脑时隐瞒真相,把一台用过的样机当作新货卖给消费者。最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宏图三胞电脑公司“退一赔一”。 陈小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04年7月,陈父在宏图三胞电脑公司为女儿选购了一台联宝CL50-40G笔记本电脑,价格为8800元。没过多久,陈小姐便发现,这台“新”电脑里竟然有宏图三胞电脑公司工作人员的照片。很明显,这是台被使用过的旧机器。宏图三胞公司承认这台电脑曾被作为样机使用,但公司反复强调陈父在购买机器时对这一情况已知晓。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不成,陈小姐遂向法院提出诉讼。法庭上,陈小姐表示,自己购买的电脑是从仓库中取出的,当时清清楚楚贴着封条。同时,宏图三胞公司开具的发票上,也没有标明电脑系样机及价格经过打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宏图三胞公司出具的购货发票看,并不能证明陈小姐购买电脑时已明知是样机,由于宏图三胞公司不能就这一事实提供相关的证据,因此,不能排除其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遂判决宏图三胞退还陈小姐电脑货款8800元,并赔偿陈小姐8800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