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这两种费的 本月要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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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0:18 东南快报 |
本报讯在国家下令“今年1月1日起取消这两项收费,今年已经征收的必须全额退还”后,昨起,厦门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开始对出租汽车运输管理费及客运附加费进行专项检查。 据了解,以前厦门这两项收费一年约有300多万元,厦门的出租汽车运输管理费是由交通运管部门对出租汽车企业征收的,城区运营出租汽车客运附加费由厦门公路稽征部门征收。 昨日,物价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集美、同安两区的运输管理所目前已经停止征收出租汽车运输管理费,但仍征收了今年1月的费用。 对此,集美、同安两区的运输管理所负责人表示,他们收到通知后就立即停止了收费,已经征收的今年1月份的款项是去年12月预先收取的,已经上交到区财政。 但检查发现,同安公路稽征所仍在征收城区运营出租汽车客运附加费。该所所长表示,他们还没有接到停止征收这项费用的通知。据了解,今年到现在该所共征收了该项费用12万元。 厦门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王锦明副局长表示,物价部门将督促各部门尽快将多征收的费用退还给出租汽车企业,力求在3月底之前全额退回。(来源:吴斯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