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就台“陆委会”3.14日声明发表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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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0:20 武汉晚报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15日就台湾当局“陆委会”3月14日下午针对《反分裂国家法》的所谓声明发表谈话。 发言人说,《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法律。这部法律关于非和平方式的规定,完全针对“台独”分裂势力,决不针对台湾同胞。 发言人说,台湾当局“陆委会”的声明完全无视这部法律的宗旨和内容,恶毒歪曲这部法律“已经片面改变台海现状”,是要“以非和平方式处理台海问题”,为“随时随地武力侵略、并吞台湾开出空白支票”。这纯属别有用心的误导和歪曲,其目的在于欺骗台湾同胞和国际舆论,再次挑起两岸对立,为“台独”分裂势力制造事端寻找借口。这是很危险的。我们再次重申,我们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努力决不会放弃,争取和平统一的决心决不会改变,反对“台独”的意志决不会动摇。台湾当局应当立即停止“台独”分裂活动,早日回到承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的轨道上来,做有利于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事,而不是相反。(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