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法修订工作启动煤炭矿务局制度有望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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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0:42 法制日报 |
煤炭法修订工作启动煤炭矿务局制度有望废除 本报讯煤炭资源勘探开发无序、煤炭资源开采和使用浪费和破坏极为严重、百万吨死亡率居高不下……不断出现的问题使得1996年出台的煤炭法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修订工作启动会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初步议定,具体修订起草工作由煤炭信息研究院承担,力争今年上半年提出《煤炭法(征求意见稿)》,下半年完成对《煤炭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修改完善和上报工作。 根据煤炭信息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政策研究部的调研,我国现行煤炭法本身存在的问题有:对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和煤炭生产开发规划规定原则性强,可操作性不强;对煤炭开采市场准入门槛设置过低;没有确立煤炭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税费制度极不合理;没有根据煤炭行业特点对矿业权设置和转让作出明确规定;对煤炭勘查缺乏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没有规定对煤矿开发技术和设备落后煤矿的技术整改奖惩措施;对关闭和报废矿井的条件和程序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对各种浪费和破坏煤炭资源行为以及资源管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 调研还发现,煤矿储量核消制度、煤矿职工权益保护制度、国家煤炭生产总量调控制度、运销管理制度、煤炭技术项目审批及工程监督管理制度、煤矿矿区保护、矿区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法律制度规定不健全;国家煤炭资源安全预警机制与战略储备制度、煤矿矿井改建扩建审批制度、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制度等等,煤炭法没有规定;而煤炭矿务局制度、煤炭生产许可证发放授权审批制度等规定因为和现实脱节而亟待废除。此外,1979年7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于1999年3月14日进行了修订,煤炭法第七章法律责任部分关于追究刑事责任所引用的原刑法条款已经无法和新修订刑法有关条款相对应。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巡视员吴吟透露,从事修订工作将突出重点,坚决遏制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对资源的浪费和破坏,保障我国能源供给和能源安全。 (司坡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