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实施办法拟进行修订 增加精神赔偿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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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0:4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3月16日电据新京报报道,昨日下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冯源副处长做客首都之窗网站,与广大消费者交流。他透露,从去年开始,有关部门在立法调研,拟对《消法》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可能会对消费者维权的精神赔偿作出规定。 冯源副处长说,12315投诉中心去年接待来电约48万人次,包括信函的咨询,包括举报,包括投诉等,说明北京市民维权意识在日益提高。 他说,去年消费投诉呈三大特点,一是消费者投诉总量大幅度增长,增长率58.9%,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二是消费者投诉解决速度提高,去年涉及投诉的2306件,92%消费者投诉由绿色通道网自行解决,商家和消费者自行达成一致;三是黄金周投诉保持为零。(李华良王媛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