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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环境目标描绘沈阳新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0:55 中国环境报

  2005年是沈阳环保继往开来的一年。在2004年年底正式成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后,沈阳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又处在了一个新的起点。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全面加速和工业年的大规模展开,又给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挑战。沈阳环保系统上下冷静分析形势,准确地把握机遇,明确了今年环保工作的各项目标,继续以“创模”的干劲和激情,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2005年沈阳环保以服务工业年、筹办世园会为主题,以运筹启动生态城市建设为主线,以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价为手段,以为民办实事为重点,采取扎实的措施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采取务实的办法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抓住时机,力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为生态城市的全面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目标一:

  优良天数300天

  今年,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是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可持续性,保持大气优良天数300天,其中大气环境质量全优天数要达到10天,比2004年增加4天。为此,今年环保系统要负责拆除400根烟囱,重点拆除世园会城市环境建设的主要区域、一环以内和14个城市出入干线和二三环两侧、“一宫两陵”等重点旅游地区、国控监测点位周边1公里半径区域内,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业窑炉、工业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分散供热锅炉、常年冒黑烟的烟囱。

  通过拆除搬迁、治理改造锅炉和脱硫除尘设施、实行联片集中供热、强化日常管理、规范操作规程等措施,重点整治20家严重影响景观、群众反映强烈的冒黑烟单位,彻底解决冒黑烟问题。

  对市内20条街路两侧燃散煤小炉实施整治,对其中的12条主要街路两侧燃散煤小炉实施取缔,对确实不具备供暖条件的责令使用清洁燃料;对8条街路沿线和10个市场的燃散煤小炉进行整治,推广使用型煤。

  做好棚户区以及市场、街路两侧使用燃煤采暖情况调查,推广洁净型煤1.5万吨,确保二环内棚户区型煤推广率达到100%,二三环之间达到90%。

  结合世园会的建设,对通向世博园的沈吉线道路两侧的煤场、砖厂实施搬迁,切实改善世博园周边区域感观环境质量。

  继续实施公交车、出租车燃气化改造。加强机动车尾气监督检测,年检车辆25万辆,检车率达98%以上;新建3条柴油车尾气检测线;对尾气不达标车辆实施治理;停止办理尾气超标机动车过户,控制尾气超标车辆流入沈城。目标二:水环境持续改善

  加强浑河城区段水质及生态的保护,开展浑河排污情况调查,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部位整治,制定浑河城区段水环境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水质持续改善和生态恢复。

  减轻细河恶臭污染。完成扩建仙女河污水处理厂的各项准备工作。着手开展细河河道治理,采用生物酶活性菌等新技术,减轻恶臭污染。

  开展10条支流河小流域水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摸清支流河小流域水污染问题及原因,确定不同水域水环境质量改善对策。分批整治流域内重点污染源,完成畜禽养殖业水污染治理示范,遏制水污染恶化趋势。

  推进浑南新区人工湿地二期工程、上夹河4万吨污水处理厂、境内小流域的综合整治工程,农业高新区雨水湿地建设工程、境内小流域的综合整治工程,各开发区的热网能力建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强化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督管理,划定全市水源及水资源保护区范围红线,设立警示标志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违法企业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对策办法,全面清理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单位。

  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制定实施《沈阳市水环境监督管理办法》。对东药、沈化等50家排污大户及近200个排放一类污染物的排污口进行重点监控。完成32家超标污染源限期治理。推进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行,全年实现市场化运营8家以上。

  实施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价制度,开展创建沈阳市环境友好企业活动。6月前完成第一批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价,在媒体上公开;全年创建市级环境友好企业10家、省级环保模范企业两家、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1家。

  加强水环境安全及事故防范工作,解决百姓身边的环境问题。切实解决一批百姓反映较大的水环境污染问题,确保百姓满意。目标三:危险废物100%处置

  确保铬渣山、电石渣和粉煤灰等废物的综合利用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实施感光材料回收利用、废乳化液处置试点。实现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无害化处置。

  全面有效地保证工业固废处置中心、有机危险废物焚烧中心和医疗垃圾焚烧中心的运行,确保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得到有效处置。推进国家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项目,在下半年投入建设。

  完成沈阳市危险固废的全面调查,建立完备的动态数据库。加大对固废执法检查力度,坚持集中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执法检查,重点对医疗废物、多氯联苯、实验室类危险化学品,废乳化液、废显定影液、废矿物油、废旧铅酸蓄电池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执法检查。加强环境安全防范,完善和运转危险废物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确保不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目标四: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2

  %加强区域噪声控制,全年新建27.05平方公里环境噪声达标区,对达标区重点网格实施综合整治,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2%。继续创建市级安静居住小区20个、创建省级安静居住小区10个。着力解决噪声扰民热点问题,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彻底解决饮食娱乐单位风机等各类噪声扰民问题125家。

  在机动车禁鸣、高音喇叭、快速干道、二环、对外播放音响等噪声扰民问题方面出台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和意见。

  加强对放射源单位的现场检查,对放射源单位实行监督监测,定量管理63家放射源单位,确保放射性废源送储率100%,消除放射性污染隐患,保证放射环境安全。目标五:启动生态城市规划

  启动生态城市规划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本底状况调查;针对存在的重点环境问题,开展水、气、声、渣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调查与研究分析,全面摸清生态环境底数。解决在改善环境质量过程中有关理论分析、技术对策等基本问题。启动编制生态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沈阳市生态城区、生态县建设方案和实施标准,完成前期调查和相关规划,为生态城市建设的起步做好准备。

  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计划。创建5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5个生态示范村和生态示范园,开展8个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开展新城子区、于洪区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达到国家生态示范区标准,康平县争取通过省级国家生态示范县预验收。

  创建10个环境达标社区、10个生态环保小区、5个生态环保模范军营。对往年创建的106个社区和107个小区进行复查,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称号并通报。目标六:信访结案率98

  %对2004年及“创模”公示期间尚未彻底解决的100件市民投诉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全年再包案解决一批群众投诉强烈的重点信访案件;确保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率100%,回访率100%,群众满意率95%,降低信访投诉总量。

  强化信访考核,提高信访结案率。严格落实“沈阳市环境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提高信访在区县政府考核中的权重;实行信访扰民企业公开曝光;扩大案件回访范围;坚持定期通报和随时调度;强化现场督察督办,确保信访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

  目标七:实施“环评法”强化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环评风暴”,开展大“规模环评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案件,确定典型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权威性。

  适应工业年总体发展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环保政策宣传引导力度,编制出台《环保审批政策服务指南》,制定出各区县重大工业企业审批前申报办法。组织重点项目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审批座谈会;切实做好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评价、评估、监测市场,实行公证、公开、透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完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建设项目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有收有放、重心下移、提高效率”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审批权限。

  制定“沈阳市环境敏感区域控制图”;完善建设项目燃烧设备管理技术政策,针对不同区域有针对性地规范燃烧设备审批标准;编制沈阳市区域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年内完成市级开发区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及城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标八:开展执法行动严惩环境违法

  针对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生态、项目审批等方面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十大环境执法行动,切实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依法做好排污收费。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制定《沈阳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沈阳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沈阳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沈阳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浑河生态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开展建设项目公众参与、餐饮行业审批、生态城市建设等相关管理政策研究,为环境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政策支持。开展案例培训,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中面临的问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大法律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制定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办法,引入执法人员公众评议,开通环境法制热线,定期征求社会各届对环境执法的意见,确保全市环境行政执法规范高效。目标九: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围绕城市热源环境污染控制、水煤浆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完成多个实用课题的研究和应用。

  推进清洁生产,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开展情况调查,完成40家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市内9区及浑南新区每区完成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拓宽清洁生产覆盖面。开展浑南新区经济发展与环境环保的回顾性评价,结合发展现状,规划建设绿色生态区。推进浑南新区完成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推进各开发区重点源完成清洁生产审计工作。

  目标十:完善监测体系加强污染源监控针对现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明显较低的现状,结合城市大气环境保护管理、建设项目审批及环境监理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分区域、分时段的沈阳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

  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建成并运行浑南大学城、道义开发区两个大气自动监测站,使全市大气自动监测点位覆盖全部建成区,数量上达到11个,进一步增强大气自动监测的空间代表性。全面实施地表水监测监控。对全市地表水(河流、湖泊、灌区、城镇污水排放口等水面)自然状况、水质状况、污染原因进行全面清查,地表水系监测覆盖全市地表水系。重点实施世博园周边水域水质状况的调查,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实施专项监测和调查。开展细河沿岸污染土地调查,对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进行实地监测;实施图书馆、机场、宾馆、家具商场等典型室内环境监督监测,促进室内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对全市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的土壤、环境空气、灌溉水质量状况进行一次监督监测,全面掌握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环境状况。对全市5座污水处理厂实施每月一次的监督监测,掌握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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