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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学习贯彻《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发言摘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1:16 大华网

  编者按: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我市各界人士纷纷表示赞成和支持《反分裂国家法》。认为这部法律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15日下午,市台办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与会者就如何学习贯彻执行《反分裂国家法》,提出了不少看法和意见,现将主要的发言摘登。柯声毅(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学习《反分裂国家法》,要紧密结合汕头的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第一就是要认真领会《反分裂国家法》的精神实质,要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加大涉台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大、中、小学生,涉台窗口单位尽快了解《反分裂国家法》的内容、目的,形成共识,更多地关心台湾问题,关心祖国统一大业;第二就是要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的四点意见及中央对台方针政策,推动两岸关系的发展。要充分发挥我市在台潮籍乡亲众多,汕台两地语言相通,民俗相同,潮汕文化与闽南文化有互相交融的优势,发挥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在海内外联系广、人才众多的优势,加大力度开展一些有实质性、有实效的交流活动,加强与台湾各界代表人物以及各阶层民众的广泛接触和联系,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动员海内外各阶层、各行业人士加入到反“独”促统的队伍中来,形成反对和遏制“台独”的强大洪流。第三就是要充分发挥台资企业、台商协会以及岛内潮汕同乡会的优势,积极开展“以台引台”、“以商引商”,进一步加强汕台之间经贸交流与合作,实现两岸经济优势互补。第四就是要充分发挥我市对台区位优势,积极争取汕头港早日与台湾实现海上直航,我市对台海上直航有着显著的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在推动两岸直接“三通”上有可能也有责任发挥积极作用,当前,要密切跟踪两岸“三通”进展情况,按照“一个中国、直接双向、平等互惠”的原则,主动与台湾港航界就技术性、业务性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汕台海上直航做好充分的准备。

  刘锦庭(市台港澳经济研究会会长)

  《反分裂国家法》的审议和通过,对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反对分裂国家的斗争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第一、《反分裂国家法》重申了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的一贯立场。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提出到江泽民同志的“八项主张”,从胡锦涛主席的“四个决不”到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都一以贯之地表达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反对“台独”,维护祖国统一的共同愿望。台湾问题,是二十世纪40年代后期中国内战遗留的问题。因此,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完全是中国的内部事务,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和历史使命。第二、《反分裂国家法》符合国际通行惯例:通过立法反对分裂国家的活动,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正当行为。我们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也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妄图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各种分裂活动。

  汕头是广东省最靠近台湾的地方,其人文历史和对台关系源远流长。大力推进汕台港澳经济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岸经济的发展,为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发挥积极的作用。

  陈汉初(市社科联主席)

  汕头是广东省离台湾最近的城市。汕头有大批潮籍乡亲居留在台湾,是台湾同胞的故乡。潮汕的许多人文风俗在台湾同胞中一直保持着很深的影响。所以,汕头应充分利用这个特殊的地缘、人文条件,多做台湾同胞的工作,为贯彻落实《反分裂国家法》,完成和平统一大业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一是利用人缘优势,发动台属做好台湾同胞的工作,大力宣传祖国大陆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多邀请他们回家看一看。第二是利用地缘优势,大力发展民间交流,为早日“三通”创造条件。我们应尽力争取国家把汕头港列入与台湾实行“三通”优先考虑的港口。第三是利用汕头的人文优势,积极开展潮台文化交流。台湾有相当数量的潮籍同胞及其后代。台湾枣、台湾柑,都是从潮汕引进过去的。潮汕的人文风俗在台湾影响很深。“台独”分裂势力越想“去中国化”,我们就越要下力气把台湾的中华传统文化保持和弘扬起来。

  刘勇(市委党校副教授)

  《反分裂国家法》的实施,必然会在国际国内产生重大而深远的政治影响,一是祖国大陆将实现两岸统一的大政方针,转化为国家立法,集中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不可动摇的反分裂国家的坚强意志,具有最高的权威。二是此项立法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寄希望于台湾人民”为中心,清楚地确定分裂国家的犯罪表现及惩治办法。三是这项立法在台湾岛内引起强烈反响,各种政治力量都会更加认真地审视两岸关系的正常发展的道路。《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将封堵一切妄图通向“台独”方向之路。四是《反分裂国家法》的实施,在国际上产生重要影响。与中国友好的国家会更加坚定地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他们能够充分理解中国人民为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并为世界和平发展作出努力的良苦用心,从而使“台独”势力在国际上没有立足之地。温总理在答中外记者问时已经表达了中国人民的心声:台湾问题纯属中国的内政,不容外国干涉,我们不希望外国干涉,但也不怕外国干涉。

  杨鮀生(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副主任)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遏制“台独”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法律。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然而,一段时期以来,“台独”分裂势力竭力进行“去中国化”、“台湾正名”等“台独”活动,还推出所谓的“台独时间表”,图谋通过“制宪”、“公投”实现“法理台独”,妄图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台独”分裂活动破坏中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对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日益成为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最大障碍,成为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以法律来遏制“台独”分裂活动,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需要。

  余东刚(市台联副会长)

  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是《反分裂国家法》的灵魂。这部法律将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体现中国政府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全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意志。这项立法有利于两岸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台海和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谢丽玲(台盟汕头支部主委)

  台盟作为由生活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人士所组成的参政党,特点和优势十分鲜明,我们要认真学习《反分裂国家法》,深刻体会这部法律。广大盟员与台湾岛内有着深切的骨肉之情,我们一定要通过亲情友情,进行搭桥牵线,向岛内亲朋好友做析疑解惑工作,宣传对台基本方针和政策,帮助他们认清“台独”分裂活动的本质,告诉他们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合民意、顺民心,代表了包括广大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共同的心愿;我们要积极做好工作,加强联谊,消除隔阂,不断增进两岸同胞的沟通和了解,促进两岸的交流与合作,为祖国统一大业早日实现而努力。

  赖小林(民革汕头市委副主委)

  民革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工作重点,拥护“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赞同通过和平谈判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坚决维护一个中国的原则,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台湾独立和分裂祖国的企图和行为。日前,刚刚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是我们维护一个中国的原则,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祖国统一的法宝。我们要组织广大民革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寄希望于台湾人民”这一点大有工作要做。我们要发挥民革成员与台湾各界人士有关系的优势,走出去,请进来,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做好台湾同胞的工作,向台湾同胞宣传祖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对世界卓越的贡献,更要多与台湾同胞沟通,把一个中国的原则讲明,使台湾同胞认同“九二共识”。在一个中国的框架下,什么都可以谈。我们要致力推动汕头与台湾两地的经贸合作和科学文化艺术各方面的交流,为台商来汕头投资办企业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特别要重视以孙中山爱国思想为纽带,团结海内外人士,加强两岸人民之间的往来,为祖国统一大业而努力。

  徐宗玲 何爱(汕大台湾研究所)

  《反分裂国家法》顺利获得通过,把“反独”斗争推向一个新阶段。首先,《反分裂国家法》是自江泽民关于台湾问题的八项主张提出以来,最重大的对台事件,标志着对台政策法制化,将依法处理台湾问题。其次,《反分裂国家法》将断绝“台湾独立”的任何可能性,不给台湾当局和国际势力误判形势的空间。第三,台湾人民应当认识到,只有“台独”消亡,才是两岸和平稳定的真正开始。第四,制定该项法律有助于两岸关系缓和,促使两岸共同解决现在的问题。

  陈昭贤(市台港澳经济研究会副会长)

  汕头是台胞祖居地之一,汕台两地同祖同宗、血缘相亲、语言相通、习俗相通,这种血浓于水的关系是分不开的。《反分裂国家法》给台湾同胞吃了一颗定心丸。这部法律是一部加强和推进两岸关系的法,是一部和平统一的法。在这部法律里,明确地规定了要鼓励和推进两岸人员的交往;鼓励和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和直接“三通”;鼓励和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在这部法律里还规定了要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只有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台海地区才有和平,台海地区的和平和稳定才有利于台商到大陆投资。我们要发挥区位和人缘优势,加强台港澳经济研究工作,推动两地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促进“三通”,为祖国统一大业作出新的贡献。

  林月君(市台港澳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祖国统一祖国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责任。”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以法律的方式来遏制“台独”,非常必要、及时。

  近年来,“台独”分裂势力破坏了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对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日益成为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最大障碍和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以法律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十分必要。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我国第一部从法理意义上维护祖国统一的法律,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坚决拥护制定《反分裂国家法》,这凝聚着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共同意愿,代表着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我们要用实际行动为实施《反分裂国家法》作出应有的贡献。(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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