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质疑:人行天桥管理议案转8个部门不了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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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1:16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李凯)“关于加强人行天桥管理的议案,转了8个部门,最终不了了之,没有一个部门真正负起责任。应加大对政府部门办理代表议案的督办工作力度,对故意拖而不决或推卸责任的应予追究,使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逐步提高。”今年人代会期间,金平代表团的市人大代表们提出了以上意见。 2004年2月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金平区代表团11名市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关于要求整治市区人行天桥上占路为市等问题的议案》,议案中指出:“个别人行天桥在早晨成了摆摊设点的场所,有卖小百货的,有占卦算命的,有乞讨的,有卖衣服的等等,这些人不但挤占天桥上的路面,有时更在桥上转角处‘方便’,使天桥上臭气熏天。一些小偷、扒手则利用桥上人多混杂,且有广告牌遮挡的便利进行扒窃,甚至抢夺过往群众的财物。这种现象在市区的金凤城与金砂公园之间的人行天桥上最为典型。这给过桥的人民群众造成很大不便,群众人身财物的安全受到威胁。” 针对这一问题,人大代表提出了拆除天桥上的广告牌、改实心墙为钢管栏墙以及加强日常管理等三项综合整治措施。去年,市有关部门收到议案后,先后两次给予办理答复,表示会加强对天桥的保洁、治安巡逻以及对占路为市现象的查处力度;对拆除广告牌已制定相关工作实施方案,需待市政府决定后统一实施;改造天桥则因为会破坏原有结构等因素不宜实施。提出议案的市人大代表认为,有关部门答复的理由并不成立,将办理答复两次退回有关承办单位重新研究办理。 提交议案的市人大代表日前指出,时隔近一年,这一议案提出的问题如今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人行天桥问题虽然小,但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拖了一年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这折射出来的城市管理问题,真该引起重视。”市人大代表指出。(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