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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项目新增9项 50万汕头老年人享受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1:16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李凯)汕头近50万老年人可享受更多优惠待遇。今年3月1日起《汕头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施行,与过去的优待办法相比,新的优待办法优待范围扩大,优待对象年龄降低、优待项目增加、优待标准提高。这是记者从3月14日下午召开的《汕头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实施工作会议获悉的。

  据悉,目前全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近50万人。新修订施行的《汕头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与过去的办法相比,优待范围有所扩大。本市六区一县常住户口、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获得优待,而过去的优惠范围只限于市区中心城区;优待对象年龄也从过去规定的70周岁以上降至60周岁以上;优待项目过去有如厕、乘坐公交车、轮渡等4个项目,现在又新增了进入风景区、艺术馆、公证费、门诊费等9个项目;优待标准提高,如过去100周岁的老人(限于市区中心城区)每月只发150元,现在提高至每月不少于200元长寿保健金。

  据市民政部门有关人员介绍,老年人办理优待证目前应到市老龄委办理,下周起可在各区县老龄办办理。(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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