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厂收购井盖 警方立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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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1:22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3月14日,警方在南明区一家钢厂内发现了7个来路不明的井盖。 3月14日,南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南明区朝阳钢厂堆料场发现了7个下水道井盖和8个井箍,这立即引起了民警的重视。按照有关规定,市政设施是不能进行收购的。 该厂一名负责生产的副厂长告诉民警,这批井盖是几天前收购的,卖井盖的是一名姓唐的男子。警方调查,在收购时,对方并没有出示有关手续和证明,钢厂也没有按有关规定收购事宜进行登记。 当天下午,唐某在接受调查时说,井盖是向省外某驻筑单位收购的。目前,警方对此案进行深入调查。 作者:冉玉洁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