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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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4:47 锦州晚报 |
本报上午消息(记者田静)今天上午,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联合召开会议,公布了我市中、小学今年春季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除杂费、信息教育费、作业本费、借读费、住宿费、课本费、体检费、热盒饭费、课后看护费(小学生)、班费、校服费外,未经批准,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其中课后看护费、热盒饭费属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教辅材料和学具配备限定在省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高中补课费,学期内每课时0.5元,高一、二每生不超过150元,高三每生不超过200元。暑假期间补课每课时0.5元,报市物价局备案。 为了进一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学校在收费前将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以《收费通知单》的形式让家长知晓。经选择和确认后,家长和学校各存留一份。目前,市本级的教育收费公示板正在制作中。今年春季统一样式的收费公示板就会出现在市内各中学(含高中)的醒目位置,以方便学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各县(市)区中、小学教育收费公示制同时启动。公示板下发后,市、县(市)区物价和教育部门要对公示板悬挂和收费情况开展检查。 另外,预计从今年三季度开始,我市还要进行一次教育收费大检查。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标准的落实情况,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规定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乱摊派、搭车收费情况,教育收费公示制等都是检查重点。 作者:田静 (来源:锦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