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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民宅暗设淫窝 坐收“台费”马某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6:1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报道:外省女青年舒某去年4月被人带到和平下寨村马庆才的所谓“鸡场”按摩和卖淫,东窗事发后马庆才脱不了干系,被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以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外号“三弟”的马庆才现年38岁,去年3月份他在潮阳区和平镇下寨村其住宅附近的三间民房中私设色情场所。同年4月9日,该场所的按摩女岳某介绍相识的女青年舒某前来“打工”,其后舒某在这里先后卖淫16次、按摩10次,共非法收入1670元,马庆才每次从中收取“台费”10元。去年4月22日,马庆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5月25日被依法逮捕。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庆才为非法牟利,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卖淫,扰乱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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