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汕台商拥护《反分裂国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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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6:1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据新华社汕头3月15日电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在汕头台商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台商们热切关注各新闻媒体对该法的报道、评论,并表示拥护《反分裂国家法》。 汕头台商协会会长樊秦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法律的形式反击“台独”活动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合乎民心、顺乎民意的,是台湾同胞的切身安全和根本利益的保障。 樊秦安说,“这部法不像‘台独’势力所宣传的是一个战争法,而是一部和平法律,它让台湾民众充分感受到了大陆发展两岸关系的诚意,让大家感到放心。” 还有的台商指出,《反分裂国家法》阐述了大陆方面鼓励推动两岸人员、经贸、文化等交流的具体措施,表明了大陆积极促进两岸和平、稳定、发展的积极态度;而且,明确非和平方式只针对“台独”分裂势力,而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这些规定使在大陆台商感到欣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