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音档”促进沪语传承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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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6:57 新民晚报 |
在老人、沪剧演员等群体中采集方言——启动“音档”促进沪语传承发展 上海草拟地方性法规规范三个“语言重点” 本报讯(记者陆梓华)一个从老人、沪剧演员等群体中采集沪语方言“音档”的活动,日前已在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复旦大学的共同努力下悄然启动。本市将在推广普通话的同时,依据语言规律,通过调查研究促进上海方言的传承和发展。 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2005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上获得的信息。有望于今年6月进入人大审议程序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也在会上首度亮相,除了地方方言发展,它还为上海归纳出另外3个“语言重点”——汉语文字规范、外来用语使用和网络语言应用。 普通话实用考级 《草案》规定,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商业、旅游、文化、体育、铁路、交通、民航、邮政、电信、银行、保险、医院等行业服务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其中广播宣传等特殊岗位人员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外来译名要规范 上海不排斥外语使用,但更要凸现国家通用语言的主体地位。因此,公共场所招牌、设施、广告等使用外文译名必须与国家通用文字同时使用,并应符合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本市关于外文译名的有关标准: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使用外国企业字号和产品品牌名称时,应同时使用规范汉字标注的中文译名。 网络语言须注释 以网络语言为代表的新词新语正快速走向日常交际,不少打破了汉语的语法规律,在支持语言变化的前提下,《草案》明确表示“中文平面媒体中和教育教学中不提倡使用网络语汇”,媒体中确需使用时应用普通话语汇作必要注释。本报记者陆梓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