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几刀致数万损失 故意毁坏财物罪领到两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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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7:08 桂龙新闻网 |
仅仅用一把割纸刀,将正在使用的电缆线割开,就造成了数万元的损失,但犯罪嫌疑人却没能将电缆线盗走,被值班警卫当场抓获。这样的行为该如何定性?近日,柳州市柳北区法院对这起“特殊”的盗窃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黄某有期徒刑2年。 来柳州打工的黄某在胜利小区一桌球摊上认识了同伙阿飞(化名,另案处理)。2004年11月14日晚10时许,阿飞提议去柳钢偷铁来卖,并承诺得到的钱分一部分给黄某,黄满口答应。 次日凌晨2时许,两人进入柳钢厂区,当走到一大吊车旁时,阿飞发现一条电缆落在地上,遂改变主意,决定偷电缆。随后,两人用随身携带的割纸刀割开电缆的外皮,然后用铁钳将外皮剥掉,正准备将内线割断时,柳钢物资部保卫科的民警恰好巡逻至此,当场将黄某抓获。 令黄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只是轻轻割了几刀,竟然给柳钢物资部造成了巨大损失:被割坏的电缆线已不能使用,需要重新更换,而该电缆线价值人民币2.08万元;由于电缆线被割断,吊车也不能正常使用,停产两天,间接造成经济损失2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国家财物毁损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南国今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杨建林 韦国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