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卫公布4类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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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17:13 新民晚报 |
昨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市容环卫部门为了让市民对市容环卫收费也能心中有数,明白消费,公布了市容环卫部门一系列收费标准,包括公共厕所管理费、居民非生活垃圾清运费、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水域船舶生活废弃物清运费4大类经营性服务收费。 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 这项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标准桶收取,每桶容量为240升,不满一桶按一桶计算。生活垃圾40元/桶,基数外80元/桶,餐厨垃圾60元/桶,基数外120元/桶,高级场所生活垃圾80元/桶,基数外160元/桶。全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均需按照规定交纳。这项收费以按量计费为基础,采取基数内外不同收费标准,基数一年核定一次,并按不同行业分类计费。 公共厕所管理费 按照厕所等级收取,高级厕所1.00元/人、次,普通厕所0.50元/人、次,包括全市公共厕所(含流动厕所)、单位向社会开放的厕所。消费场所(含影剧院、宾馆、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厕所)除有关部门特别审批的之外不收费。公共厕所实行明码收费。 本市离休人员及70岁以上老人凭“优待证”、残疾人、军人、1.2米以下儿童及普通厕所男子小便皆可免费用厕。 居民非生活垃圾清运费 此项收费为400元/户,主要针对居民装修垃圾收取,确实不装修的居民不必交费。居民装修垃圾清运费由物业管理部门或居委会代收,并在物业管理部门或居委会管辖范围内指定垃圾堆放点,由环卫管理部门安排清运。 水域船舶生活废弃物清运费 这项收费对进入上海市水域的所有各类船只收取,生活垃圾40元/桶,基数外80元/桶,餐厨垃圾60元/桶,基数外120元/桶。吴淞口外可能有适当提高,但不会超过100%。 本报记者郭剑烽通讯员刘维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