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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秀美:大厦门才有大作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20:45 海峡都市报
巫秀美:大厦门才有大作为(图)
  张昌平(左一)、巫秀美(左二)等全国人大代表,提起大会议案都很兴奋

  本报讯昨日下午,随着厦航8102航班降落,6位厦门市的全国人大代表顺利归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全国人大代表巫秀美认为,扩大厦门经济特区的行政范围,有利于促进厦门和周边地区的发展。

  在此次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市公交总公司书记巫秀美等人共提出了12个议案,其中有扩大厦门经济特区行政范围、把厦门经济特区法规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市、把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列入国家正在制定的第十一个五年计划以及就业等,其中建议扩大厦门特区范围更是引起广泛关注。

  合并厦门漳州

  有利共同发展

  谈起这个建议,巫秀美颇多感慨。她说,扩大厦门的行政区域,是她们这次建议的核心部分,这个建议经过半年多的调研,而且咨询过一些专家学者,他们都觉得可行。这个建议提出来时,福建代表团有很多人支持。

  巫秀美认为,把厦门市行政辖区适当扩大,把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厦门市以外的周边地区,可以促进厦门和周边地区的发展。厦门经济特区建设20多年来,厦门经济以年均18%以上的速度增长,人均GDP超过6万元,人均财政收入达1.23万元,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位居全国前列,但厦门特区范围过小,腹地太小,发展余地受制约。而漳州地域大,土地资源丰富,如果能把厦门、漳州合并,就可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厦门有了更广的腹地,发展的后劲加快了;漳州并入厦门后,可以享受特区的政策和借助厦门的平台,发展的步伐也将加快。从全省的角度来看,此举将进一步确立厦门的龙头地位,将更多地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厦门作为海峡西岸中心城市的作用也会更加明显,在对台交往、对内辐射方面都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扩大厦门行政范围

  与城市联盟不冲突

  去年,厦门、泉州、漳州成立了城市联盟,那么扩大了厦门行政区范围,会不会与城市联盟冲突?

  巫秀美说,对于厦门和漳州合并后所带来的如何理顺体制关系的问题,充分考虑到两地的情况,在议案中都有完整的建议。这个思路和厦泉漳城市联盟一点都不冲突。她认为,扩大了厦门特区行政辖区范围,将大大促进城市联盟的发展,因为厦门本身发展的后劲加大后,将带动和促进其他城市的发展;而经济增长加快,对闽南乃至福建的经济格局无疑有着深远的影响。

  扩大经济特区范围

  增强辐射带动

  巫秀美说,一起提建议的代表认为,厦门经济特区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龙头,扩大后可以扩大特区政策的覆盖范围,扩大经济总量规模,有效增强厦门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建议认为,厦门是离台湾最近的口岸城市,与国际市场交往密切,基础设施等投资环境较好,已成为大陆台商投资最集中的地区之一。扩大厦门特区,可以更好地吸收台湾核心产业和支柱产业来厦、来闽投资,加速台湾经济与祖国大陆经济的融合。扩大厦门特区,可以使厦门在特区立法、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果推广到更宽广的地域范围,更好地发挥特区在制度创新、扩大开放、对台工作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

  特区法规适用范围

  建议扩大到全市

  11年前,厦门特区获得立法权,作为见证人之一,在此次全国人大会议上,连续三届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巫秀美,与其他30多名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将厦门经济特区法规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厦门市管辖的全部行政区域。

  巫秀美告诉记者,由于特区法规不能在特区外适用,因此形成特区内与特区外在法律、法规适用上不统一,出现“一市两法”现象,不利于充分发挥厦门对台独特优势,不利于厦门全市统筹协调发展等;因此,建议将特区法规适用范围,扩大到厦门市全部行政区域。

  巫秀美认为,特区外4个区在新一轮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深层次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也同样需要通过制度、体制创新和突破性措施、规定加以解决,而这就需要通过特区立法予以规范和保障。特区法规只在特区范围内适用,意味着许多创新性、变通性规定不能在特区外适用,限制了特区立法功能和价值的发挥。

  厦门对台优势独特

  十篇文章有待做好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市市长张昌平认为,厦门要立足独特的对台区位、人文优势,加快发展,争取在对台工作方面先行先试,在祖国统一大业中发挥更大作用。

  为此,3月6日,张昌平向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了发展两岸关系10点建议:

  1.扩大厦门台商投资区,主动承接台湾产业的新一轮转移,可以两岸联办,也可以台湾行业主办;

  2.进一步放宽台湾高新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优农业来福建投资的政策,在土地、项目审批等政策上给予特别支持;

  3.鼓励和支持台湾工商业在金融、保险、医疗卫生、社会中介等方面在厦门设立机构,在区域内实行新台币与人民币自由兑现;

  4.在国家已确定厦门港为国际中转港地位和区港联动试点之后,进一步出台政策配套,使厦门港与高雄港实现对接,实行自由贸易港政策;

  5.继续办好大嶝对台小额贸易开放区,适当放宽单位商品的金额限制;

  6.将厦门作为台湾农产品交流合作的重要口岸和种苗繁殖基地;

  7.将福建居民赴金门旅游,经试点之后,扩大到祖国大陆居民赴台旅游;

  8.将福建省与台湾之间在文化、卫生、体育、旅游、宗教等方面交流,以及科协、工会、妇女、青年、学生交流适当放宽限制,进一步简化手续;

  9.让福建省对台方面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在市与市、港与港、行业与行业、团体与团体交流合作方面先行一步,发挥作用;欢迎台湾学生来厦门就读,无论大、中、小学,无论普通教育还是职业教育,与厦门市民享受同等待遇;

  10.让海峡卫视等闽南话节目频道可以在福建省、在长三角、珠三角、在北京等台胞集聚地落地,便于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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