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老板在宁“彩旗”不断 失宠二奶打伤三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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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3:07 现代快报 |
快报讯 花心老板在宁“彩旗”不断,失宠“二奶”打伤“三奶”,昨日被南京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现年46岁的福州人刘新利1990年到南京来从事建材生意。刘新利在老家早有妻女,但他到南京第三年就与28岁的安徽女子陈某同居了。2000年5月,刘新利又与浦口区某歌舞厅的坐台小姐(24岁,河南人)林某“一见钟情”。当年9月,刘新利在大桥北路某小区买了套120多平米的商品房作为“藏娇”处,只要有空就会来此处“关心”一下林某,并向她许愿:“如果你能给我生个儿子,我给你50万元养老。” 2001年1月,林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在征得刘新利的同意后,她独自回河南老家待产。当年10月,林某果然生下个男婴,刘新利得知后高兴地给林某寄去1万元钱。3个月后,林某抱着孩子回到了南京,此后刘新利几乎每半个月就要到大桥北路和儿子团聚一下,但他总是向“二奶”陈某谎称出差。 2004年6月,陈某得知真相,觉得一定是林某勾引刘新利,于是她几乎每天都要给林某发大量的污辱短信,威胁她:“要想活命,最好离我老公远点。”林某也不是省事的人,2004年8月21日晚,林某对刘新利明确表示:“要么你让她(陈某)走,要么你兑现诺言给我50万,我走!”刘新利为此大光其火,当即给陈某打电话,警告她“再闹你就滚”。陈某因此认为是林某在挡她的路。2004年10月17日,陈某趁刘新利回福州老家的机会,从安徽叫来自己的两个堂弟冲去“教训”林某,并亲手用木棍猛击林某的头部和胸腹部,至林某脑震荡、气胸,经法医鉴定构成伤害。(文中人物未化名)(记者 杉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