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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平方米之限”授人以柄(三家村晨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06:14 人民网-江南时报

  伍里川

  在房价居高不下,远远超过了普通市民经济和心理承受力,而经济适用房在风雨中飘摇的情况下,兴建小户型住房无疑是普通市民的福音。但是,长久以来,大部分开发商似乎都对此视而不见,住房面积越来越大,住房规格越来越高,与老百姓越来越远。而广遭诟病的这一点有可能一朝得以开脱———近日,由建设部编制的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居民住宅建筑提出的强制性规范《住宅建筑规范》(暂定名)开始向有关单位和专家征求意见。《规范》规定:每间起居室(厅)低限面积不得小于12平方米。当然,《规范》中还有类似“新建住宅必须见阳光”等诸多让人见了高兴的规定,可上述“客厅限积令”不禁让人担忧,因为尽管规定的出发点是保障住宅质量,但是它极有可能成为开发商摆脱小户型开发道义责任的借口,从而在开发大户型、豪华住宅的误区里快马加鞭———很显然,不愿开发小户型的开发商可以在起居室“不得低于12平方米”上做文章。而一点牵动整体,一厅决定全房面积,到头来,开发商拒绝平民的小户型购买请求会更有力:因为不让建“小面积”嘛。

  在“买不起房”早已成为城市灰色咏叹调的当下,研究“为什么房子买不起”很有一点悲剧色彩,但知道悲剧的源头也不失为不幸之幸。笔者以为,除却百姓收入不高这一层,买不起房,不仅是由高不胜寒的每平方米单价造成的,也是由大户型占主导地位的住宅开发格局造成的。平抑房价是一个艰深的经济学难题,一时半会很难实现,但规范住宅开发格局,让小户型开发成为重要组成部分,则相对容易做到。对一个急需若干平方米在城市立足者而言,12平方米以上的客厅只有奢侈之嫌。我甚至相信,对于无力买房的人群而言,客厅小到数平方米,户型从理想国回到实际,只能是距离自己“豪华的住房梦想”更近了一步。

  在房价下降被证明是个奢望的情况下,让住房面积有比例地下降则是顺应民意之举。超越这个社会现实,搞什么住房规范,“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岂不是有授人以柄之嫌?

  《江南时报》 (2005年03月17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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