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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顺风车”遭遇灰色地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1: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清远讯

  (记者曹菁)“喂,老友,周末去不去广州?记得搭上我,油费桥费大家AA制。”眼看周末快到,去年底才成为有车一族的黄先生又接到一位单位同事的预约电话。

  随着清远私家车保有量持续攀升,一股搭乘“顺风车”的风潮开始在车主和亲朋好友间兴盛起来,一大批有车族成为受惠者,但是随之也为交管部门和无车一族带来了法制层面的“灰色困惑”。

  车主与搭乘者互惠互利

  近年来,清远的私家车数量以每天新增20辆的速度增长已突破万辆,节假日和周末开车到广州或附近珠三角城市游玩购物逐渐成为时尚。不过费用不低的油费和高速公路过路费是一笔不小的支出。黄先生就说:“如果自己一家人开车去趟广州,光来回的路桥费就得90元,还不算油费,经常去广州也负担不起。如果车主与搭车者协商,收取合理的费用,既方便了别人,又减轻了车主的一些负担。同时,对于上下班、送孩子上学等,搭乘朋友的顺风车都不失为一条捷径。”

  而对于暂时无力购置小车的市民来说,搭乘“顺风车”可以享受到轻松惬意的生活,何乐而不为?家住某机关的何女士就说:“以前最怕刮风下雨接送孩子,现在我的孩子每天上幼儿园都搭乘大院同事的顺风车,反正他每天也要接送儿子,每个月只要交些油费给这位同事,方便了很多。”

  不过记者发现,目前清远的私家车主很少会让陌生人搭乘“顺风车”,很多车主表示,自己提供“顺风车”并非要赚每月几百元的车钱,主要是在方便时利人利己,客观上又可达到节约能源的效果。

  虽新颖却惹交管部门质疑

  记者看到,在一些搭乘顺风车的专门网站上,有关的信息分类细致入微,包括搭车上班、搭车下班、临时搭车、学生搭车等,点击每一项都会发现很多网友互换搭车信息的留言。

  但是,这种出行的交通方式却受到了有关部门和行业的质疑。当地交管部门表示,有偿顺风车属于非法营运,但因多是双方私下或口头协议,查处难度很大。

  保险公司也认为,如果非营运的私家车主有偿搭乘旅客,出现交通事故是可以拒绝赔偿的。

  另外,在搭乘“顺风车”时也曾出现有市民因交通意外而受伤的情况,由此引发民事纠纷。

  律师说法

  尚属“灰色地带”须谨防法律纠纷

  开“顺风车”是否属于“非法营运”?车主是否应该交税?发生交通事故怎样赔偿?一系列问题暴露了这股潮流的各种隐患。

  对此,清远的陈律师认为,正规的出租车有乘客险,而且有公司担保,一旦发生事故,乘客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收了费的“顺风车”是以赢利为目的,所以车主应像出租车或公共汽车一样向乘客提供票据等安全凭证,在事前签订免责协议或是搭乘合同才能将不必要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从运营的角度来讲,对这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的“顺风车”仍需加强管理与规范。我国正在发展成为汽车大国,应该合理吸收国外先进消费理念,制定科学、人性化的搭乘私家车法规,减少城市交通拥挤现象,降低能源消耗。(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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