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少年“网迷心窍”卖掉家中彩电和功放家长想赎回 回收店不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1:43 贵州都市报

  孩子母亲:孩子没成年,无权处置父母财产 回收店老板:是娃儿再三恳求卖给我

  的今年16岁的周某是遵义城区某中学的在校学生,经常沉迷于网吧。为筹集上网费,周某日前竟瞒着家人悄悄将家中的彩电和功放卖到旧电器回收店。当周某母亲发现并愿“加价”将被卖家电购回时,遭到回收店老板拒绝。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周某的母亲带人砸了回收店。

  少年私卖家中财物

  据周某的母亲皮女士介绍,几年前她与丈夫离婚,与儿子生活在一起。儿子周某迷恋于上网。皮女士曾多次劝阻,但儿子却充耳不闻。3月12日,皮女士回家时突然发现家中的25英寸电视机和功放不见了。皮女士以为家中被盗贼光顾,当即向警方报警。后来,经民警现场查看后,未发现有被盗痕迹。她在附近一网吧内找到正在上网的儿子周某,周承认彩电和功放被他以310元卖给了一间二手家电回收店。原来,由于急需订购一种网络游戏的“道具”用于上网,“网迷心窍”的周某便趁其母亲不在家变卖了家中的电视机。

  家长追讨物品遭拒

  皮女士告诉记者,被卖掉的电视机和功放是她花1000多元购买的,使用不到一年。在责备儿子的同时,皮女士找到收购二手家电的店主杨某,以“儿子未满18岁,不懂事”为由,要求杨某退还电视机和功放,但遭到杨某拒绝。皮女士说,后来她向杨某提出400元“收购”被儿子卖掉的物品,但杨某说这些物品已经被他以900元的价格卖掉了,双方不欢而散。3月13日,皮女士再次来到杨某店中“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其间,皮女士及其亲友一怒之下将杨某店中部分物品砸坏。皮女士认为,儿子是未成年人,无权处置父母的财产,因此杨某的收购是不合法的。

  店家认为“交易”合法

  “是那个娃儿主动找到我,再三恳求卖给我的。”3月16日,店主杨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哪个晓得他没有满18岁。”杨某还说,周某在卖东西时还将购物发票一同交给了杨,因此他认为这桩买卖是合法的。在皮女士的强烈要求下,他愿意帮助把已经售出的家电购回来,但由于她带人砸坏了店中的东西,杨某表示将诉诸法律解决这一纷争。 作者:唐正平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