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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手机市场推行“先行赔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2:3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 周立明 卢华君

  宁波晚报讯作为近年来投诉量最大的商品,手机消费纠纷一直令广大消费者头痛不已。尤其是纠纷的处理过程中,由于经常会出现经销商和厂方扯皮的现象,消费者要获得理赔往往要经过许多波折。不过,慈溪市的消费者购买手机后不会再出现此类赔偿难的麻烦了。

  据记者从慈溪市消费者协会获悉,在该消协的倡议下,该市天鸿、鸿联、东方明珠三家大型手机销售商已与消协签订协议,以交纳质量保证金的形式,保证对手机消费实行先行赔付。这三家公司自愿向消协交纳质量保证金每家2万元,由消协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从3月15日起,当三家公司出售的手机若出现消费者质量投诉,且手机在保退、保换、保修的有效期内,由消协确认责任后,再根据规定先行赔付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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