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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伟明就江苏明确界定海岸线作了说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14:58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获悉,昨天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并决定将这个条例进一步修改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天上午,省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邵伟明处长就此条例立法特点向记者作了说明。

  据介绍,江苏是海洋大省,海岸线长达954公里。已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没有对海岸线进行界定,而海岸线不确定,将造成陆海管理的界限不明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势必引起管理交叉或真空。目前我省盐城市的做法是由沿海县提出陆海管理分界线,报市政府审定。这一做法在实际操作中切实可行,并得到了国家海洋局的肯定,在本省地方立法中有必要加以规范。因此,《条例(草案)》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海域,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海岸线向海一侧的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本省海岸线由沿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标准划定,报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进一步规范了海岸线的划定。

  海域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抵押、出租,这在全国很多地方已有实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对抵押、出租的内容作出规定。我省的《条例(草案)》规定:“海域使用权在海域使用有效期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取得的海域使用权的转让、出租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实习生 周洪燕 本报记者 祖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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