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学生告赢母校有法理但无公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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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05:05 中国青年报 |
看了《信息时报》3月16日“作弊大学生告赢广州大学”的新闻,心里很不是滋味。严重违背社会诚信,作弊的大学生竟然可以告赢母校,很多人都会觉得这实在缺乏公理。然而法庭的判决又有理有据,丝毫没有袒护学生的意思,只是公事公办。法律就是法律,我们必须尊重。 然而,对于作弊的学生来说,他们打赢官司之后,能否赢得世人的尊重和同情?明知有错却把母校告上法庭,这是一个诚实学生的作为吗?也许有人会说,他们犯错,还年轻,应该给予改过的机会。可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面对学校和考试部门的三令五申,却还抱着侥幸心理,不应该得到惩罚吗?明知不对而为之,这社会还有诚信吗? 法庭的判决肯定会让学校困惑:如果学校不能处罚学生,那么如何来维护学校的办学秩序,如何给违规者以警示? 所以,尽管学校输了官司,但我觉得应该在道义给予支持。毕竟,学校在培养和维护学生的诚信、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方面没有做错。 也许有人会说,学生作弊迫于无奈,是四级英语惹的祸。但事实真是这样吗?如果他们勤奋学习,用得着找“枪手”吗? 面对学校屡屡在惩罚学生时遭到起诉并败诉的现象,笔者觉得教育立法势在必行。要严格规范和说明学校在面对作弊的学生时,应该采取何种手段,给予何种程度的处罚,使得学校的处罚有章可循。 此外,社会亟待建立个人诚信制度,让作弊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只有双管齐下,才能避免发生学生告赢母校,有法理却无公理的现象发生,才能避免学校在处罚学生时陷入有心无力的困境。 作者:彭伟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