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催缴保险保障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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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0:5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史丽萍)为保证保户利益,保监会1月份出台《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为保户拉起一张“最后安全网”,如今,办法发布已有两个多月了,保险公司缴交保障基金的进展如何呢?昨天,中国保监会发文催交保险保障基金,公布了专户账号和缴款细则,这标志着旨在为保险公司破产兜底的保险保障基金开始正式运作。 据悉,中国保监会已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障基金和人寿保险公司保障基金两个专户。财产保险公司、综合再保险公司和财产再保险公司应将保险保障基金缴入财产保险公司保障基金专户,人寿保险公司(含养老金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和人寿再保险公司应将保险保障基金缴入人寿保险公司保障基金专户。 据了解,《办法》实施前,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公司财务制度》,截至2004年末累计已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将在今年内分批缴入保险保障基金专户。但保监会要求,3月31日前应将累计提取额的50%缴入保险保障基金专门账户,剩余的50%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缴清。《办法》施行后保险公司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实行按年计算,分季预缴。保险公司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缴工作。 业内人士粗略测算,成型后的保险保障基金规模将在200亿~300亿元。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一位负责人表示,保监会目前正按照《办法》的规定,着手组建由保险公司、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机构组成的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据悉,保险保障基金的资金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等安全性高的渠道,不用于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和其他各类实业投资。(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