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韩江流域汕头范围内禁采河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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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0:52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魏盼生)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省水利厅今年第一号公告,对东江、西江、北江、韩江四流域以及珠江三角洲河道、八大口门的河砂划定可采区、禁采区,其中韩江流域汕头范围内为禁采区,有利于保护韩江堤围。 据了解,为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9条的规定,结合省管河道的来砂量、水情、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河床高程实际等情况,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划定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包括六大范围,其中韩江流域从梅州三河坝起,经潮州、东溪、西溪至入海河口的干流河道,设立潮州江东牙美洲采区。位于韩江西溪江东牙美洲洲头起至洲中的左岸河段砂洲,采区长600米,宽平均213米,采砂深度不超过4米,年控制采砂量30万方,采砂最低高程控制(韩基高程)为3.65米,离堤岸150米以上,允许3艘35匹以下链斗式采砂船作业。(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