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淘金落淫窝 妙龄女不堪回首屈辱出国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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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0:5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据《当代生活报》报道3月11日,南宁市中院审结一起特大组织跨国卖淫案,女蛇头刘小琼一审被判处13年刑。此案背后,是许多妙龄女不堪回首的血泪历史…… 高薪诱惑偷渡出国 2002年,正值妙龄的阮秋红在一家酒店当服务员,收入低微。一天,一名叫刘小琼的“富婆”找到阮秋红,鼓动她到国外“赚大钱”。32岁的刘小琼大专毕业后,通过别人的介绍跑到国外去“打天下”。没多久,刘小琼就“衣锦还乡”了,她吹嘘说:“我的男友是马来西亚的富豪,开有很多家公司,你要是跟我去马来西亚,保你几年内同样成为富婆!”刘小琼的一番话,让阮秋红动心了。同时,阮秋红还把自己的好姐妹尤青青介绍给刘小琼。2002年底,阮秋红和尤青青在刘小琼的带领下,取道广州,用假护照蒙混过关,满怀憧憬地踏上马来西亚的土地。 发财梦破被迫“接客” 刘小琼带着阮秋红和尤青青来到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后,便凶相毕露:她把阮秋红和尤青青的护照收了起来,直接把她们带到一家名为“金色年华”的夜总会,要她们当坐台小姐。阮秋红和尤青青坚决不肯就范,刘小琼便将她们锁进一间小屋,饿了她们3天。两人无奈开始了“接客”生涯……每天,刘小琼让几个男子看守着她们两人,她们上班、吃饭、睡觉甚至上厕所都有专人盯着。她们“接客”得到的钱,一半要交给夜总会,另一半被刘小琼拿走抵“出国介绍费”。刘小琼在组织阮秋红和尤青青偷渡出国的同时,还不断动用各种社会关系诱骗别的女子出国,胁迫她们卖淫。 好人相助逃出淫窝 2003年1月初的一天,阮秋红和尤青青愁苦的神情引起马来西亚华人郑先生的注意。郑先生非常同情她们,东拼西凑了2万元马来西亚币,把阮秋红和尤青青赎了出来。2003年8月13日,阮秋红和尤青青在郑先生的资助下,乘飞机回到了日思夜想的祖国。继阮秋红和尤青青之后,2004年9月,又有两名受骗女子先后逃出淫窟。国内警方接到逃回国的受骗女子的报案后,马上展开侦破工作。2004年1月19日,刘小琼在南宁市落入法网。2005年3月11日,南宁市中院审结这起跨国组织卖淫案,法院一审判决刘小琼有期徒刑13年。(注:文中受害者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