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地施工可查地下管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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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1:07 北京日报 |
修地下管线不报告最高罚10万元 本报讯(记者刘扬)今后施工队在干活时挖断地下管线的事可能会大大减少了。因为在施工前将可查询地下管线综合图,按图索骥,避开隐患。为了绘制并完善这张图,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要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档案资料,否则将被处以最高10万元的处罚。这是建设部昨天出台的新规定,将于5月1日起执行。 根据《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地下管线工程的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图,以及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等,都要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管理办法要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及时修改更新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 如果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拒绝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同时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也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网络编辑:刘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