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经济运行信息直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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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1:13 燕赵晚报 |
本报讯(记者邓书恒)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经济运行信息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日前,市发改委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这标志着我市经济运行信息直报制度从此开始正式实行。 开展直报工作是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控,以及实施正确的指导和调控的重要措施;是整合信息资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的客观要求。选取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作为直报点,通过信息直报,及时反映经济运行的真实情况,对于准确把握全市经济运行态势,为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经济运行信息直报实施范围为掌握我市经济运行数据的市直各部门、市重点企业、商业单位及部分中央、省属管理单位。 根据《实施细则》,直报情况如下:实行日报的有:市环境质量。实行周报的有:市天气情况。 实行月报的有:重点企业经营情况、重点商业单位经营情况、交通运输行业情况、用电情况、用水情况统计、土地交易情况、人民生活与物价情况、进出口商品情况、金融机构存贷款情况、粮食购销情况、物资供应情况、房屋交易情况、商品房竣工情况、财政收支情况、外资利用情况、民营企业情况、重点水域COD达标情况等。 实行季报的有:畜牧水产生产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情况、农民收支情况、城镇居民收支及工业指标情况。 实行专报的有:春运情况、农业生产情况、旅游业情况、防汛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