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岂能这样一歉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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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2:12 桂龙新闻网 |
昨晚,中国百胜餐饮集团向媒体通报,说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和新奥尔良烤鸡腿堡调料中发现了‘苏丹红一号’成分。同时,中国百胜餐饮集团还发表了一份声明,并向公众致歉。(3月17日《大河报》) 百胜餐饮集团终于承认自己的产品调料中含有‘苏丹红一号’成分了。记得两周前,当发现肯德基的供应商亨氏的部分产品中含有苏丹红时,肯德基还坚持称自己“所购入的调料没有问题。”难道说现在的这些‘苏丹红一号’是在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加强对含有苏丹红(一号)食品的检验监管,严防含有苏丹红(一号)食品进入中国市场之后,才“意外地”的购得这批产品的吗?这样的“意外”难道说仅凭百胜餐饮集团向“媒体”做的声明就能一歉了之吗? 什么是道歉?道歉的意义和结果为何?是一个不容混淆的问题。法律源于生活,法律中有不少概念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用语是类似、甚至相同的,但是法律中的概念是有法律含义的,与生活用语有重要的差别。 在这次肯德基处理‘苏丹红一号’的问题上,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不公的,消费者所希望得到弥补的公正待遇与补偿,而不仅仅是一声道歉。更多时候,仅有道歉是不够的。这时,属于法律管治的就交给法律,属于行政处理的就交给政府,属于公道人心的就交给世人评判。 很显然在‘苏丹红一号’上肯德基先是采取了规避的方式,让消费者处在一个被动的环境下,然后以进为退,利用媒体传达自己的信息,自己却躲在幕后,不与消费者甚至是工商质检部门直接面对面。而且在公告中多次声明,自己已经要求百胜的相关供应商确保其产品不含‘苏丹红一号’成分,并获得了他们的书面保证,现在出了问题,他们反倒把自己也装扮成受害者的样子。肯德基算是好好的的利用了一把消费者与媒体的心理,来为自己开脱责任。 道歉,意味着人对于自己的错失需要一种敢于承担的勇气,而不能回避犹疑、得过且过,应当通过道歉来承担自己的责任。然而肯德基的道歉却是一种迂回的回避。当有消费者提出补偿时,要么是下面的没有接到总部关于补偿办法的答复。要么是无法与中国百胜餐饮集团取得联系——无人接听电话。 肯德基的先“硬”后“软”反映了我们在食品安全检测与监督上漏洞与不足。原因就是食品安全法律过“软”,违法成本过低,使得违法者胆大妄为、有恃无恐。而且常常是雷声大雨点小,所以对一些公司而言已经失去公信力,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面对‘苏丹红一号’暴露出的问题,肯德基仅仅道歉是不够的;对于问题的解决,对于预防这类问题的再次出现,道歉不够分量,而且不是有力的措施。同时笔者更期望有关部门能即使介入,因为笔者怀疑没有肯德基的公告,我们的职能部门会不会把执法的手伸向肯德基? 来源: 红网 责编:黄珊 作者:蒋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