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饭馆起名“拉登” 工商局搬出法规令其改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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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3:0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3月18日电据南京晨报报道,南京秦淮区西街出现了一家“拉登饭馆”,工商部门在核实情况后表示,这个名字可能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责令该餐厅停止使用“拉登饭馆”名称。 据秦淮区工商分局注册监管科的姜科长介绍,依据1991年7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或“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尽管饭店业主称此“拉登”非彼“拉登”,并有所谓“拉客登高”的解释,但“拉登饭馆”这个名字很容易使人联想到那个世界恐怖组织头目,有可能对社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工商部门是不会予以注册的。(李灿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