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博士后工作评估 不符合设站条件的将予以撤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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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4:29 水母网 |
本报济南讯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博士后管理工作,提高博士后工作质量,省人事厅决定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在全省开展博士后工作评估。通过对现有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情况和客观效果的考核和评价,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激励、淘汰机制。 据悉,这次评估的范围为2002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全省共有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需参加评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侧重评估科研效绩、人才培养和使用情况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侧重评估管理机制、招收数量及与流动站的合作情况、科研经费投入使用、科研成果转化等。对单位出现重大变化,不符合设站条件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予以撤消;对评估为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提出警告,给予1年的改正期。如在限期内仍未达到设站要求的,予以撤消。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大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