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反分裂国家法符合全中国人民的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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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4:57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八日电 (记者邢利宇胡振家)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十七日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反分裂国家法》进行了座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出席会议并发言。他在发言中指出,《反分裂国家法》向全世界宣示了一个中国的原则;宣示了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宣示了中国政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诚意,宣示了中国政府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 他指出,近年来,台湾岛内的“台独”分裂势力的活动不断加剧,台湾当局不断在台湾政治、文化、教育等领域进行“台湾正名”、“去中国化”等“渐进式台独”活动,蓄意挑起两岸对立,威胁台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反分裂国家法》的通过实施,将坚决打击“台独”分裂势力的嚣张气焰,遏制他们的猖狂活动。成思危强调,我们要坚决贯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的四点意见,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张榕明也在发言中指出,《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实施符合全中国人民的意愿。《反分裂国家法》把中国政府长期以来为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所制定的主要政策予以明确规定,将中国政府多年来就两岸协商和谈判提出的主张法律化,贯彻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体现了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我们坚信,在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下,祖国统一大业一定能够胜利完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定能够实现。 民建中央副主席路明、陈明德,秘书长张皎等先后发言,表示完全拥护《反分裂国家法》,一致认为《反分裂国家法》代表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将成为和平统一祖国进程中的里程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