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田聪明:网络时代通讯社的作用与发展空间(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5:19 人民网

(接上页)

“向跨媒体的大型新闻信息集团的方向努力”

记者:通讯社应采取何种措施以继续保持自己在市场上的重要作用?

田聪明:通讯社处于新闻信息供应的上游,赖以生存的条件无非就是两个:一个是通讯社新闻信息采集和传播网络资源,就是通讯社遍布全世界的新闻信息采集网络和传播网络;一个是通讯社新闻信息的采集、加工与传播方式。通讯社要想保持自己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就必须在这两个方面下功夫。新华社一直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新华社目前仅在境外就设有105个分支机构,拥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新闻信息采集体系,覆盖了全世界的主要国家和地区,对世界上每时每刻发生的重大事件,基本都能做出准确而迅速的反应。新华社已开始拥有一个发展较快、影响较大、遍及国内外的新闻信息用户网络。到2004年6月底,新闻信息产品直接用户达到21368家,分布在131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新闻信息市场的覆盖面大大拓展,影响力明显增强;此外,新华社在以卫星通信和计算机为主干的通信技术网络的基础上,又在国内建成了光缆宽带网,已与国内各派出机构、部分海外派出机构和用户相连接,基本形成有主有备、具有现代化技术手段、不间断采集与发布新闻信息的能力。

  从新闻信息加工能力与传播方式上看,开始跻身世界性通讯社行列的新华社,借助先进的数字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多种传媒工具和传媒形态,扬长避短,重点突破,通过提供高质量的新闻信息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保持并不断增强对市场的竞争力。

  作为通讯社,新闻信息产品的有效覆盖领域与影响力成正比。有效用户的发展及对产品采用率的提高、采用总量的增加,构成了通讯社在国内外实实在在的影响力。从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和世界性通讯社的双重身份出发,我们一直在认真研究和探索影响力的实现形式,其中主要有:做好国家授权新闻的发布;做好中国重要事件和热点新闻的报道;做好国际新闻的对内对外报道;做好中国新闻及亚太地区新闻的对外报道。这就使新华社成为国内外用户必不可少的新闻信息来源。

  经过7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新华社已经成为一个员工逾万人的大型新闻信息集团,业务几乎涵盖了新闻信息传播的所有领域。出于求得更大发展的需要,新华社在发展通讯社原有核心业务的同时,积极发展新形式报道业务。在国内,巩固和发展各类媒体用户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开拓非媒体用户市场。在国外,积极发展媒体和非媒体有效用户,特别注重发展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主流媒体用户。目前,新华社正在通讯社的基础上向跨媒体的大型新闻信息集团的方向努力,以争取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不同国家通讯社既是竞争对手,也是合作伙伴”

记者:不同国家的通讯社是否有共同的利益和合作潜力?

田聪明:在国际新闻信息市场上,不同国家通讯社既是竞争对手,也是合作伙伴。从新华社多年来与世界各国通讯社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开展的合作来看,不同国家的通讯社之间不仅有共同利益,而且合作潜力还很大。

  各个地区性通讯社组织的成立,充分说明了不同国家的通讯社之间是有共同利益的。亚洲—太平洋通讯社组织(简称亚通组织)的宗旨之一,就是加强本地区各国通讯社以及它们与世界其他地区通讯社之间为共同利益而开展的合作。新华社作为亚通组织的成员通讯社,在亚通组织框架内与其他成员通讯社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新华社曾承办过两期亚通组织经济记者培训班,为各国记者之间的交流做了一定贡献。新华社还于2003年8月为非洲12个国家的记者举办了新闻业务培训班,并安排他们实地考察了中国一些新闻媒体。

  新华社与许多国家的通讯社签署了新闻交换协议,与俄塔社、蒙通社、泰通社、越通社、韩联社等通讯社建立了人员互访机制,通过互派代表团访问,增进了相互了解,同时也巩固了双方的合作关系。我认为,通讯社之间的交流还可以进一步扩大,比如说互派记者组或代表团,就某一世界或地区热点问题进行专题采访,也可组织技术人员和营销人员互访。

  新华社还根据中国的法规与一些通讯社开展了商业合作,比如分别与路透社和法新社签署了新闻图片代销协议,在中国境内代理销售路透社和法新社的新闻图片。此项合作已持续多年,合作顺利。

  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以及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为新华社与各国通讯社开展商业合作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我认为,经济信息方面的合作更是大有可为的,且潜力很大,新华社愿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各国通讯社开展这方面的合作。

“依法保障记者的采访权和人身权、名誉权”

记者:新华社是如何保障记者权利的?

田聪明: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公民的法制观念也越来越强,他们学会了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上述两个方面的变化,引发了新闻官司时有发生。中国记者的采访报道权利和义务的保障,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每个中国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进行的。这是记者采访报道权最基本的法律渊源。新华社记者享有对各种社会事件进行采访报道的权利。为了帮助编辑、记者正确履行职责,新华社制定了《关于避免公开报道引发法律纠纷的意见》,聘请了新闻报道法律顾问,依法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权益。

  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一方面需要强化舆论的监督功能,同时又要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新华社强调在履行舆论监督职责的同时,也要把自己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新华社去年对社会公开发布了《新华社关于履行接受社会监督承诺的实施办法》,让全社会对新华社记者的采访报道行为进行监督,就是为了让记者在享有采访报道权的同时,严格遵守新闻职业道德,恪守职业准则,实现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新华社高度重视对记者人身权的保障,并借鉴了各国通讯社一些有益的做法,如为从事高风险报道任务的记者购买高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以及为在战乱地区采访的记者发放“战地补贴”等。针对最近一两年国内发生的记者被殴打事件,新华社还积极与国内各级政府沟通,依法保障记者的采访权和人身权、名誉权。新华社还在采访条件上给记者尽可能的人身保护。

  新华社每天播发大量的新闻稿件和具有高度商业价值的经济信息,这些新闻信息实际上存在着被盗取盗用的现象。为了维护新华社记者的署名权和新华社的知识产权,我们一方面通过强化合同契约的形式,要求我们的用户依法使用新华社的新闻信息产品;另一方面通过多种形式的维权活动和广泛传播法规知识,来维护新华社和记者的权益。

(安德烈·基里洛夫2004年8月23日采访于新华社新闻大厦)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百事音乐风云榜投票
SKII化妆品遭投诉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花样滑冰世锦赛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嫁入皇室的女人们
深圳提高购房贷款首付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