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子女难享“同城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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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5:35 扬子晚报 |
长期以来,对于城市里的农民工子女来说,“借读费”一直是个难以逾越的“门槛”。从去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我省各地纷纷出台了对农民工子女上学取消借读费的规定,让这些特殊的孩子享受“同城待遇”。寒假后的新学期开学已有一段时间,昨日记者在扬州几所民工子弟学校采访时意外了解到,“优惠”政策几乎对民工子弟学校的原有生源没有构成影响;政府出台的政策虽优惠,但来自方方面面的障碍仍然存在。 记者昨日在位于扬州北郊的民工子弟学校“怀扬小学”采访时,已在该小学工作了两年多的陈老师告诉记者,政府取消“借读费”,开始他们也非常担心生源流失,毕竟他们学校的条件和公办学校有太大的差距,但事实上他们的担心是多余的,孩子不但没有减少,寒假后的新学期还增加了新学生。对于个中的原因,陈老师分析说,一方面,出于更好地管理农民工子弟的考虑,政府部门对农民工子女取消“借读费”设置了一些“前提条件”,很多农民工家庭“达不到”规定要求;另一方面,即使不少农民工把孩子送到公办学校,时间不长又回来了,因为这些小孩学习基础普遍较差,再加上语言、穿着、卫生习惯等因素,常常受到当地城市小孩的歧视,这些都让家长和小孩难以接受。 取消“借读费”到底有什么“前提条件”?记者从扬州市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联合发出的文件上获悉,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家长向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户口簿、暂住证、独生子女证及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后,由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学校,不收取借读费。记者采访了解到,前三项条件对农民工来说都没有问题,难就难在第四个条件上。一位送孩子上学、来自安徽怀远的老刘说,他在扬州有不少老乡,基本都在做小生意,没有单位,哪里有什么“劳动合同”呢?另一位来自苏北的宋姓汉子则表示,自己没什么文化,干的是力气活,哪里有活干就到哪里,也从来没签过什么“合同”。本报记者陈咏 |